关于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
发布人: 发布时间: 2013-01-03 访问次数: 351

关于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

为保障学校师生出行安全,营造安全、良好的校园道路交通秩序。从201311日起,进入校区的车辆需要严格遵守《校园车辆安全管理规定》具体措施如下:

1、来访公务车辆到各自联系单位领取公务卡,凭公务卡出学校,免收停车费。各单位公务卡用完后,安排指定人员来保卫处重新领取。

2、设有禁停标志图案的学校主干道路,包括行知路、勤奋路、求实路、图书馆路、迎宾路等路段,严禁车辆停靠。

3、校区内设有多个停车场以及停车位,用于校内车辆的停放,如励志公寓西侧、八教南侧、实验一楼南侧停车场。

4、根据《校园车辆安全管理规定》第三十六条规定,违反停车规定的车辆,由执勤人员当面劝说或在汽车显著位置贴“违规单”(详见附件),定期通报违规车辆及其所在单位,并予以公开通报。对违规停车次数超过3/月以上的校内车辆(已办理《机动车辆通行证》),收回其《华东理工大学教职员工机动车辆通行证》3个月;对违规次数超过5/月的校内车辆(已办理《机动车辆通行证》)或违规次数超过3/月以上的校外车辆,禁止进入校园;对于将通行证转借他人使用的,保卫处一经发现,即将该证收回,同时双方一年内不得再次办理通行证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华东理工大学保卫处

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

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