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学校新能源车充电桩使用的通知
发布人: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: 2018-10-17 访问次数: 634

为满足广大教职员工新能源车充电需求,保卫处在徐汇校区女浴室北侧试点建设了5个交流电充电桩,现已完成安装调试完毕,10月17日起投入使用。新能源车充电收费标准参照学校用电标准收取,即0.63元/度,无分时电价。请教职员工按照停车位后面使用说明规范操作。非新能源车辆请勿占用新能源充电专用车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