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汇校区主干道禁止停车的通告
发布人: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: 2021-05-18 访问次数: 10

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,规范校园停车秩序,确保消防通道畅通,学校新建实验19楼地下车库、扩建八教南侧停车场,现均已投入使用。2021年5月20日起,对徐汇校区校园机动车停放进行规范、整治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徐汇校区主干道禁止停车。禁止停车道路(如下图所标注红色线段):攀登路(正门至和平楼)、图书馆路(迎宾路至行知路)、勤奋路(四教东侧至寒梅路)、求实路(六教西侧至寒梅路)、东隅路(行知路至一食堂西侧)、商学院西侧至实验十七楼西侧道路、科辅七楼西侧至危险品仓库西侧道路、七教西侧道路、园丁路(收发室至实验一楼北侧道路)、迎宾路(二教至教工食堂之间道路)、行知路(东门至图书馆北侧)、图书馆门前道路、逸夫楼至实验十九楼之间道路、研究生楼北侧至八教道路、研究生楼至六教之间道路,及其它设有禁停标志的道路。

二、机动车辆除临时停车(指驾驶员不离开现场)外,应按划定的停车位停放,未经允许严禁在校园主要道路和各路口停放。机动车辆在主要道路上、下客(货)时,允许靠边短暂顺停,驾驶员不准离去,不准影响其它车辆和人流通行。
三、遇学校开学迎新、大型活动或执行特殊任务等,机动车辆停放服从学校统一指挥。
四、机动车辆违规停放,将按照校保〔20183号《华东理工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》第二十九条、第三十条进行处理。执勤人员当面劝说或在机动车辆显著位置贴“违规告知单”,学校定期公开通报违规车辆信息;对违规停车次数超过3次/年以上的校内车辆,收回其《华东理工大学机动车辆通行证》,一年内不再享受教职工停车待遇。对违规次数超过2次/年的校外车辆,禁止进入校园。影响学校教学、科研秩序并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,依法转交相关职能部门给予治安处罚。

敬请广大教职工将机动车车辆停放到停车场内,严禁主干道路停车。

特 此 通 告 !